香港特區政府20日宣布,推出為期三年的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鼓勵旅遊業界開發旅遊產品,財政預算案預留6億元(港元,下同)作爲計劃的總承擔額。

圖片來源:香港旅發局

計劃首階段的申請期由當日起至明年11月底。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可就其接待的每名遊客獲得鼓勵金,鼓勵金分為基本版和升級版。

基本版鼓勵金的文化古蹟本地遊,行程須由持牌導遊接待,最少包含兩個由計劃認可的文化古蹟地點。

升級版鼓勵金的文化古蹟本地遊,行程最少須包含計劃認可的一個文化古蹟地點及一項富有本地文化古蹟元素的旅遊體驗活動,並由已完成計劃認可的文化古蹟培訓課程的持牌導遊接待。

為配合升級版鼓勵金的申請條件,計劃的執行機構香港旅遊業議會將聯同香港旅遊發展局舉辦導賞訓練課程,供持牌導遊及領隊免費參加,進一步提升旅遊業從業員的服務水平。

(來源:香港中通社)